(一)负责全省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消费品行业管理工作;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负责提出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
(四)负责消费品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
(五)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消费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六)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
(七)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