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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处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3日    来源:

(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工业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全省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

(二)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参与开展“三下乡”活动;

(三)负责组织审核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的认定工作,组织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四)组织实施全省工业、信息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质量和品牌发展战略,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推动区域品牌和中小企业品牌建设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

(六)负责提出全省工业行业需省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

(七)组织推动绿色制造工作,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八)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管理;

(九)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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