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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民营经济暨扶助中小微企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4日    来源:办公室

冀民经办〔2016〕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国资委、河北银监局、河北保监局:

《河北省2016年民营经济暨扶助中小微企业工作要点》已经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6日

河北省2016年民营经济暨扶助中小微企业工作要点

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省委八届十二次会议、省“两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以“优化营商环境、浓厚双创氛围”为主题,深入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创新、人才、资金等要素保障,强服务、解难题、破瓶颈,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主要预期目标:力争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7.5%左右,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增长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以上。

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大提升。

1、持续推动政策落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破拆“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推动政策落地。充分发挥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委托第三方全面梳理、评估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

2、继续放开行业准入。认真落实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3、严格规范税费管理。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督促各地各部门2016年底前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执法检查、行政罚款等各类项目清单,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

4、深入开展企业帮扶。深化和拓展企业帮扶行动,精准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开展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选择基础条件好的民营企业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为促进全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促进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5、全力营造舆论氛围。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大会,选树2015年民营经济先进市县、百强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创业功臣。

二、实现民营经济“双创”实力大提升。

6、加快壮大市场主体。开展“互联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育行动,建设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培育孵化小微企业。加强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搭建跨部门、跨领域、多功能的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大力实施全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增长计划,争取年底实现万人市场主体数量更加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7、全力推动创业创新。全力开展“双创促转型 河北在行动”系列主体活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活力,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社区,省级众创空间数量实现倍增,力争达到40家,新建10家省级科技孵化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井喷式”增长,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5000家以上,达到3万家。完善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撑体系,年内新创建10家创业孵化基地。建立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开展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大学生创业。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产业集群示范和提升工程,开展智慧产业集群试点,力争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达到90个左右。选择一批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大、创新能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给予重点培育和支持。

8、大力加强品牌培育。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和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年内新创国家级区域品牌10个、省级区域品牌20个,省级“质量标杆”10个,培育省名牌产品200项以上,切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实现民营经济人才素质大提升。

9、全面提升人才素质。大力实施“千名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在全省选拔千名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通过到高校培训、到省、市政府经济部门、国有企业挂职学习,分层次重点培养,建立后备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扩大河北中小企业远程学堂覆盖面,引导企业强化自主培训。

10、积极搭建人才平台。依托大中专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加快推进省级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全省各级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总数达到200家以上。进一步完善用好京津人才智力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同省外特别是京津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对接,通过在民营经济组织单位中建设高层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举办专题招聘会,在民营经济组织中大力实施引才引智专项行动,重点帮助省百强民营企业引进人才。进一步拓宽深化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引导民营企业技术工人广泛参与。

四、实现民营经济融资能力大提升。

11、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金融“一篮子”政策工程,围绕融资、担保、信贷等完善金融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题。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支持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发展。

12、大力拓宽融资渠道。深化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合作,推动市县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快构建新型“政银保”、“政银担”合作风险分担模式。做强省级、做大市级、做实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力争资本金总量达到500亿元以上,机构数量控制在450家以内,形成2500亿以上的融资担保能力。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和融资,扩大股权、债券和票据融资规模。积极开展“保险资金入冀”工程。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13、充分发挥基金作用。加快省级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尽快形成投资,发挥效益。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建立项目库,积极论证、筛选、储备一批项目,向各类基金、投资、金融等机构推介项目。

五、实现民营经济服务水平大提升。

14、扎实开展企业服务。组织“中小企业服务大篷车走全省”活动,营造关注、支持中小企业浓厚氛围,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对接活动开展,选择民营经济发展好、产业集群特色明显的县市组织开展“金色阳光法律服务”行动。开展“专家学者企业行”活动,搭建企业与专家技术交流、咨询服务合作平台。梳理“订单式”服务问题解决案例,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借鉴。组织服务资源继续开展“订单式”服务活动,力争全年举办30场次以上,服务企业4500家。

15、着力抓好平台建设。加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培育力度,提升平台支撑和辐射能力,年内新增20家以上。组织开展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及复核工作,培育省级示范平台10个以上。推进平台网络市场化运营,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服务功能,聚集带动服务机构1000家左右,服务企业4万家以上。

16、积极推进市场开拓。以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支持优势产能和企业加快“走出去”发展。

附件:河北省2016年民营经济暨扶助中小微企业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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