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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朝晖:扎实做好重点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5日    来源:产业政策处

舒朝晖:扎实做好重点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

 

2012年全国产业政策工作座谈会讲话发言

产业政策司产业结构处处长  舒朝晖

2012423

 

加强行业准入管理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47号)提出,要严格行业准入,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约束指标。苗部长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对制修订焦化、玻璃纤维等行业准入条件,加强准入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准入公告是落实准入管理要求的有效手段,是落实准入条件的具体措施,是政府行业管理模式的积极创新,对推动技术进步、淘汰落后、节能减排、兼并重组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有利于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一、准入公告的必要性

(一)准入公告是行业管理由审批制向监督制转变的积极探索。2004年开始,国家逐步加大了对“两高一资”及产能过剩行业的管理力度。根据当时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行业发展实际,我们对行业管理模式进行大胆探索和积极创新,先行发布了焦化、电石、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规范和引导行业投资行为,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同时,为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管理,我们依据准入条件相关内容,细化了准入标准要求,制订了准入管理办法,创建了准入公告管理模式。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我们于2010年启动了黄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通过复核企业现有项目的立项、环评、土地、环评验收等手续,以及工艺装备、节能环保等设施,公告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实现由前端(项目建设前)的审批管理向末端(项目建成后)的监督管理转变,在引导规范新建项目的同时,监管存量项目,从而推动准入条件在全行业落到实处。

(二)准入公告是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通过公告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给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促使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或联合重组等方式寻找发展出路。通过坚持没有合法(规)项目建设手续不予公告原则,使得项目未批先建得到抑制;坚持存有落后产能未淘汰不予公告,促使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坚持主体工艺装备和规模达不到准入条件不予公告,引导企业项目投资和技术改造;坚持节能环保设施和指标达不到要求不予公告,促进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投入,保证设施的完善和正常运行。

(三)准入公告是产业政策引导金融、财税、土地、贸易等政策的重要窗口。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主管部门对准入公告管理已达成共识,形成了工作配合机制,并在相关政策实施中以准入名单为依据进行分类管理。银监会要求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不予信贷支持;证监会要求资本市场融资必须为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商务部要求只有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才能取得出口资质并发放配额。这些政策与准入公告的挂钩,进一步树立了准入公告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使得企业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四)准入公告是企业、政府、社会的互动平台,也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准入公告由企业自愿申请、政府监管发布、社会各界监督,构建了企业、政府、社会之间的互动平台和监督平台。企业通过进入公告名单,主动接受监督,获得了更好的发展环境;政府通过全面复核企业合法手续文件、工艺装备和节能环保等设施,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社会各界通过政府公告的企业名单,监督企业行为,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经过共同努力,准入公告平台的公信力得到了企业、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的广泛认同,企业由原来观望徘徊转向主动申报,由被动对社会负责转向主动对社会负责,相关政策由与公告部分对接转向全面对接。同时,社会各界对该平台的监督和要求也越来越高,促使我们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格要求,努力做好准入公告管理各项工作。

二、2011年工作情况

焦化行业。开展了第六批焦化准入公告工作。在各地材料上报后,20116月,我们组织召开了专家复核会议。7月至8月,对专家组意见反映存有问题的企业,要求有关省进一步核实。9月,在工信部门户网站对拟公告的企业进行了公示。10月至12月,组织专家对全部公示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12月,公告了第六批85家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至此,焦化行业共公告了6332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准入常规机焦炉产能3.6亿吨(含准入后扩建的产能),约占全国常规机焦炉总产能的75%

铁合金行业。启动了第四批铁合金行业准入公告。由于第四批铁合金公示企业名单发布时间已较长、企业数量较多,期间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对2009年公示的企业,采取按电解金属锰、工业硅、普通铁合金、特种铁合金四类,分品种分批次进行处理。去年10月,首先对56家电解金属锰企业进行了清理和核查。10月至12月,组织专家赴湖南、广西、重庆、贵州和宁夏5省(区、市),对12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12月,公告了第四批12家符合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电石行业。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电石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一是对电石生产企业开展新一轮摸底,对各电石生产企业的装置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等进行全面的调查;二是填报电石行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以及“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安排;三是对已公告的4批企业开展一次大检查;四是继续组织企业做好电石生产企业公告的申报工作。截至去年,电石行业共公告了4316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电石产能1770万吨,约占2010年总能力的68%

黄磷行业。按照准入条件和公告管理办法要求,我们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62家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了复核,其中52家企业通过了专家复核。之后,分三批现场抽查了通过复核的52家企业中的35家。根据专家复核意见和现场抽查情况,共有45家企业达到准入条件要求,并进行了公示。

玻璃纤维行业。为提高玻璃纤维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条件的引导作用,2011年我们组织中国玻璃纤维协会等有关单位对《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在征求部内有关司局意见后,结合重点问题,我们进行了实地调研;11月,广泛征求了玻璃纤维企业的意见,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政府部门的意见,拟修改完善后以我部公告形式发布。

三、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我们将以准入管理为抓手,以准入公告为平台,围绕促进焦化、铁合金、电石、黄磷、玻璃纤维等行业淘汰落后、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努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受理准入申请,发布公告名单

今年我们将重点推进第七批焦化、第四批铁合金、第一批黄磷和玻璃纤维准入公告工作。一是下发《关于做好焦化行业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和第七批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2]40号),要求各地认真做好第七批准入公告企业核实和申报工作,于5月底前将申请材料上报。我们将在6月上旬召开专家复核会议,经网上公示和现场核查后,争取尽快公告第七批企业名单。二是对第四批铁合金行业77家工业硅公示企业进行清理,组织专家于1月至3月赴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云南、四川、湖南、贵州等9省(区),对清理后的22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4月,公告了第四批22家符合准入条件的工业硅企业名单。目前正在开展第四批普通铁合金和特种铁合金准入企业的清理核查工作,在核查工作结束后,尽快发布公告。三是开展对黄磷行业公示企业的复核。因黄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为新开展的工作,为了保证工作质量,我们拟对15家未现场复核的企业继续完成现场复核,相关工作结束后即进入公告发布程序。四是发布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规范公告管理程序和要求,启动第一批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工作。

(二)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动态管理

为督促准入企业切实符合准入条件要求,坚持“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维护准入公告的质量和公信力,今年我们将加强焦化、铁合金、电石行业已准入企业的监督检查。一是我部于1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第一至五批已准入焦化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提出核查意见或限期整改意见。我们将根据各地监督检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准入条件要求或存有落后产能未淘汰的企业,将撤销其准入公告。二是在第四批铁合金清理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启动对第一至三批已准入铁合金企业的监督检查。三是组织有关方面对电石行业进行一次核查,摸清已准入企业执行和未准入而在生产以及在建、拟建企业的真实情况,加强电石行业准入条件的贯彻执行,抓一些违反产业政策的典型,进行曝光和处理。

(三)修订准入条件,完善标准要求

准入条件是准入公告管理执行的重要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和苗部长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加强焦化、铁合金、电石行业准入条件的引导作用,适应新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要求,我们将陆续启动这3个行业准入条件的修订工作。一是结合环保部即将发布的炼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焦化行业发展趋势,我们将在今年下半年启动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修订工作。二是在第四批铁合金清理工作结束后,组织修订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和准入公告管理办法。三是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根据电石生产、建设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修订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届时,希望大家对准入条件修订提出意见。

此外,我们将结合准入公告管理,做好2012年焦化、铁合金、电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工作;研究黄磷行业落后产能情况,适时提出黄磷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和进度安排。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第七批焦化准入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焦化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厅产业[2009]79号),今年是全面执行2008版准入条件的第一年,为做好第七批焦化准入公告工作,在这里就几个问题再说明一下:一是今年将不再受理 5.5捣固、 6顶装以下焦炉的准入申请;二是对去年申请第六批准入公告,因居民搬迁等问题未通过复核的企业,根据各地反映,作为遗留问题,这批企业仍按2004年版准入条件要求,纳入第七批一并处理;三是对新疆焦化项目,可按《关于促进新疆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信部产业[2010]617号)文件执行;四是各地要严格企业申请材料的复核和现场核查,把好准入公告的第一道关,按时在 531日前 将第七批准入申请材料上报。

(二)关于对已准入企业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已准入企业的监督检查,是维护准入公告公信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准入公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告管理办法规定,各地每年要对已准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公告管理办法要求把工作做好做实,全面检查已公告企业法人名下所有项目情况,以及是否存有应淘汰的落后产能情况,提出检查意见或限期整改意见,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上报我们。尤其是铁合金行业,按照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今年需淘汰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炉,国家级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地区将在2014年淘汰,另外,5000吨电解金属锰生产线也将在2014年淘汰。对有限期淘汰装备的企业将不再准入,对已公告企业中存有限期淘汰装备的,我们将在第四批准入公告完成后进行监督检查和清理,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准入公告工作的顺利推进。

此外,各地要把准入公告管理与淘汰落后、兼并重组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政策,按期或提前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来源:产业政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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