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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日    来源:机关党委

1.南和县贾宋镇政府工作人员李磊对南里村扶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李磊作为南里庄村扶贫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验收中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造成该村申报苗木果树和养殖扶贫项目时出现8户村民冒领、多领扶贫资金问题,涉及资金共3.1万元。李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西县临西镇周楼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周印祥违规为其子申报领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周印祥明知其子不符合贫困户标准,利用职务便利为其申领扶贫资金2160元。周印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清河县王官庄镇后于村党支部书记张连子、村委会主任张金路、党支部委员张金建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010年,张连子、张金路、张金建分别违规为各自亲属办理低保,截至2017年7月,三人分别领取低保金3000元。张连子、张金路、张金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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